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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的处罚

山西-大同 05-04 14:41  悬赏 0  发布者:ANDY12…… 给我留言  回答:(4)
你好,我想咨询个问题:我在山西大同郊区开了家冷拔钢筋作坊,就是把回收的旧钢筋经加热后再拉成细钢筋,成品后都在八米长,直径12MM和8MM.市质监局认为我的产品违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五条,要根据第四十五条对我进行处罚人民币18万,请问处罚合理吗?
钢筋只是用来做护窗和炉条,没有字号。建筑工地根本没人用,质监局到建材市场调查也没有我的钢筋流入,也未进行检验。烦请答复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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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04 14:44
建议按照法律规定办理
回复时间: 2013-05-04 14:56
可以行政复议或者诉讼
回复时间: 2013-05-04 15:32
你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回复时间: 2013-05-05 12:03
你这的确是属于违法生产,质监局和工商局都可以处罚的,你如果认为处罚不当,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服,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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