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晓航  李波  王皓  王高强  
该问题已关闭

律师您好 我2015年 在北京捷越联合辽宁营口分公司贷款4万元 因为年轻不懂

北京-东城区 08-06 18:31  悬赏 0  发布者:_ 回答:(10)
律师您好 我2015年 在北京捷越联合辽宁营口分公司贷款4万元 因为年轻不懂.稀里糊涂的就贷下了 贷款4万 36期还款 每期还款约2646元 由于个人原因现在还款真的已经很难了 在加上逾期多年 手续费天文数字 现在已经被上了征信 请问怎么办 ?合理吗?利息已经约等于三分8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1-08-06 18:31
你好,网络贷款情况十分复杂,一不小心就会掉入陷井,遇到自己拿不准的事情一定要第一时间咨询律师,听取专业建议。在网络贷款过程中,凡是遇到要求支付包装费、工本费、保险费、保证金、流水资金、解冻金等费用的情况,一定要谨慎处理,及时把相关贷款材料发给专业律师审查后再做决定。如情况紧急,可以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21-08-06 18:33
你好,是怎么约定的果情况紧急,可直接联系本律师
回复时间: 2021-08-06 21:13
陕西诉讼类案件咨询请加手机号微信 不要打电话 只处理陕西诉讼类案件咨询(非陕西诉讼案件勿扰 网贷类咨询勿扰)。网贷都是骗人的   不要相信 请直接报警处理 律师不处理这个 不要给我打电话
 如果是银行贷款 请及时还款 不还款不会坐牢但是会被拉入失信名单 被起诉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73118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8-07 12:32
向法院起诉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 714830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8-07 19:10
你好,要看合同如何约定以及是否生效,利息太高了不合法的哦。
回复时间: 2021-08-06 18:50
需要核算
回复时间: 2021-08-06 18:52
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还款责任,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减少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回复时间: 2021-08-06 19:55
建议尽快归还欠款,保障自己的利益。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
回复时间: 2021-08-06 22:01
您好,不合理。如有需要可以添加微信或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21-08-07 09:13
注意对“套路贷”“虚假诉讼”“职业放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借款人通过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汽车销售、典当、融资租赁、保险公司等平台或机构借款而产生纠纷的,应加强对如下事实的审查与警觉:
      【P2P网络借款平台】出借资金是否来源于真实的出借人,借款平台是否有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小额贷款公司】是否具有经监管部门批准的放贷资质,出借的资金来源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汽车销售公司】是否收取高额担保费,是否约定高额违约金,是否存在强制收车的合同约定,是否存在强制收车,私自拍卖、变卖车辆的行为,是否实际控制借款人的还款账户。
      【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是否具备相关资质,是否有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是否以典当或融资租赁合同形式从事民间借贷行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山东东营
福建厦门
云南昆明
浙江杭州
福建莆田
最新回复律师
广西 柳州
人气:714830
安徽 合肥
人气:284409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282696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8018
广东 深圳
人气:141186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86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3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