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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后户口在男方 计生关系

浙江-金华 05-05 10:35  悬赏 0  发布者:707102……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今年27岁,女,2009年的时候因不孕跟前夫离异,户口在前夫所在地,10年和11年有通知我去妇检,后来就没有通知我去了

12年跟现在男朋友办过酒席,没领结婚证(因为老公户口上年龄没有到),今年初始发现怀孕了。老公是外省的,他们镇上的计生办给我们办了“准许2013年生育第一孩”的证件。   

现在的状况是我们有准生证,没有结婚证。  如果被前夫所在地的计生办知道我怀孕的话会不会把我拉去做“补救措施”,也就是俗称的“强制堕胎”,我的准生证是全国有效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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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05 10:40
可以迁走的
回复时间: 2013-05-05 10:39
你好:应当没事的,你把户口迁走吧
回复时间: 2013-05-05 16:46
你好:应当没事的,你把户口迁走吧
回复时间: 2013-05-05 19:55
你的准生证无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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