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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刚刚我收到一条来自中国平安的短信验证码信息,但我点进去

云南-玉溪 09-03 09:5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13)
你好!刚刚我收到一条来自中国平安的短信验证码信息,但我点进去看短信没有验证码号只有贷款额度叫我申请我从来都没有弄过这个中国平安任何功能,突然会收到这么一条信息我该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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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浙江-温州]
  • 王璋律师 VIP
  • 电话:15857710169
  • 18407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9-03 10:02
不要相信,要慎重
  • [福建-福州]
  • 陈宇律师 VIP
  • 电话:13774573086
  • 1229724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9-03 10:03
不要上当。
回复时间: 2021-09-03 10:04
你好,谨慎处理
回复时间: 2021-09-03 10:05
你好,网贷过程中,银行卡没有实际到账之前,就叫你支付“工本费”、“会员费”、“验资费”、“保险费”、“保证金”、“认证金”、“流水资金”、“解冻金”、“印花税”等各种前期费用的的贷款平台,很可能是诈骗,可以联系本律师处理,最好把相关的截图发给我看看,不用过于担心,这个是可以处理的。
  • [重庆-渝中]
  • 刘平律师 VIP
  • 电话:15823420251
  • 396212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9-03 10:06
注意此类网络诈骗的识别与防范,该类网络诈骗表现形式: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并以低利息、无抵押无担保、审核通过快、审批额度高等为诱惑,以各种手段(名目)要求你事先支付各种费用,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拒绝对方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没有拿到贷款不用还款,也不用承担任何的责任。将合同、APP(软件)等所有材料截图发给本律师审查,教你如何正确处理。
回复时间: 2021-09-03 12:14
陕西诉讼类案件咨询请加手机号微信 不要打电话 只处理陕西诉讼类案件咨询(非陕西诉讼案件勿扰 网贷类咨询勿扰)。网贷都是骗人的   不要相信 请直接报警处理 律师不处理这个 不要给我打电话
 如果是银行贷款 请及时还款 不还款不会坐牢但是会被拉入失信名单 被起诉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 703741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9-03 13:51
你好,是不是网贷提现到平台,还没有到你的银行卡,就说先要开通会员,等你开通了会员,又说你卡号错误,资金被冻结了,然后客服就告诉说你要交保障金,解冻金,保证金、留置金等各种理由交钱到某个帐户才能解冻,然后有可能还给你发一份银监会的文件,或者说要提交法务部处理,要到法院起诉并提交征信机构,把你列入黑名单,即使你没有收到钱也要按照约定还款,并且要求公安机关追究你故意骗贷罪刑事责任等等,如果是这种情况,千万小心,你有可能是被套路贷了,建议委托律师核实相关情况再做决定,不要自己盲目处理,否则有可能会遭受不可挽回的重大损失以及陷入不必要的麻烦。
  • [河南-郑州]
  • 李大贺律师 VIP
  • 电话:15838051994 15039063769
  • 590552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9-03 14:40
请注意“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出具可行性解决方案。实践中,“套路贷”的常见犯罪手法和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网络借贷平台”等名义对外宣传,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继而以“保证金”“行规”等虚假理由诱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会以被害人先前借贷违约等理由,迫使对方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
二、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按照虚高的“借贷”协议金额将资金转入被害人账户,制造已将全部借款交付被害人的银行流水痕迹,随后便采取各种手段将其中全部或者部分资金收回,被害人实际上并未取得或者完全取得“借贷”协议、银行流水上显示的钱款。
三、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会以设置违约陷阱、制造还款障碍等方式,故意造成被害人违约,或者通过肆意认定违约,强行要求被害人偿还虚假债务。
四、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当被害人无力偿还时,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安排其所属公司或者指定的关联公司、关联人员为被害人偿还“借款”,继而与被害人签订金额更大的虚高“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通过这种“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垒高“债务”。
五、软硬兼施“索债”。在被害人未偿还虚高“借款”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向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特定关系人索取“债务”。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3447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9-03 20:53
无须理会,拉黑即可
回复时间: 2021-09-04 21:15
可直接按照诉讼来处理
回复时间: 2021-09-03 10:23
不用理会即可
回复时间: 2021-09-03 15:33
有风险,谨慎应对。
回复时间: 2021-09-03 21:31
不要相信,要慎重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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