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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留山分争

四川-巴中 07-27 12:12  悬赏 0  发布者:dNR8812 回答:(1)
在84农村分给农户自留山时我岳父家分给了我岳母,姨姐,我老婆,姨妹四人的山,因我岳父家没有儿子我在90年就与老二结婚当了抱儿子,其中姨姐顶我岳父的班户口农转非,姨妹在94年是我一手操办嫁到县城户口也农转非了,岳父岳母一直是由我赡养。岳父已去世,岳母一直与我居住,现在这自留山开发,开发商给了我两个门市,一套住房,一个车库。现在她们俩姐妹来与我分争。我也想做到于法,于理,于情她们有权利享受吗?请烦洪律师给我指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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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7-28 08:51
有户口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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