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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一方当事人是否有权向另一方了解伤员的生活状态等情况,

黑龙江-哈尔滨 09-12 20:33  悬赏 0  发布者:CR40 回答:(6)
交通事故一方当事人是否有权向另一方了解伤员的生活状态等情况,并且索取医疗检查报告的复制本(复印件、照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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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 706226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9-12 20:39
你好,这个也是可以了解相关情况的啊。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011497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9-12 20:58
可以提出的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411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9-13 07:38
你好,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回复时间: 2021-09-13 09:49
没有权利
回复时间: 2021-09-13 12:32
这个也是可以了解相关情况的
回复时间: 2021-09-15 10:00
按照交管部门的规定来处理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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