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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出借追回

广西-南宁 09-18 14:48  悬赏 0  发布者:btbybt 给我留言  回答:(11)
你好,我在和信贷平台出借的一笔钱(p2p),出借期到了但是平台不给退出,你们能提供帮助吗?和信贷是美国上市公司,有出借合同。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 704328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9-18 14:59
你好,要看合同如何约定以及是否生效的哦,如果还是不给的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解决的哦。
  • [河南-郑州]
  • 李大贺律师 VIP
  • 电话:15838051994 15039063769
  • 590552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9-18 15:55
注意(刑法第176、192条)非法集资风险的识别与防范。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表现形式:
1、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2、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3、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4、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5、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6、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7、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8、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9、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10、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投资者要提升自身风险防范意识,形成风险自担意识,理性表达诉求,走正确的法律救济路径。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6839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9-18 16:08
根据合同内容和相关证据判断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4594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9-18 19:15
直接起诉
回复时间: 2021-09-20 17:46
要看合同如何约定以及是否生效的哦,如果还是不给的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解决的
回复时间: 2021-09-23 14:52
可以直接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回复时间: 2021-09-18 14:50
你好 ,合同是怎么约定的
回复时间: 2021-09-18 16:33
你好:
小心投资陷阱,及时通过起诉或仲裁解决;
要结合具体的P2P出借合同、有无担保、出入金细节等相关证据来分析; 
我成功代理过P2P平台出借合同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可以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回复时间: 2021-09-18 16:46
委托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21-09-18 21:45
遇到诈骗的,及时报警。
回复时间: 2021-09-19 08:54
借款民事纠纷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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