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王远洋  徐荣康  吴健弘  牟金海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平安普惠刷流水刷了10000

辽宁-沈阳 09-18 20:0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19)
平安普惠刷流水刷了10000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1-09-18 20:15
你好,是不是钱还没有到你的银行卡,只是到平台上,就让你先付费工本费,会员费,印花税或者就说先要付多少资金验证是否有还款能力 ,等就是各种前期费用才能提现?不交也不行,说合同已经生成,也要还款,说还要起诉你,让你承担违约责任什么的,反正就是各种恐吓威胁你,这样的话可以咨询我!
  • [辽宁-沈阳]
  • 董毅律师 VIP
  • 电话:13704034821
  • 154138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9-18 20:18
遇到此类套路贷款,不要支付任何保证金、解封费、公证费,直接发函给贷款公司告知解除合同,可以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存在强制下款的事实,如果下款到你个人账户中,需要承担还款义务,但仅限于合法利息范围,如果未下款到你个人账户中,无需承担还款义务。
回复时间: 2021-09-18 20:38
你好,不要刷流水,风险太大。没有拿到贷款,不用还款,也不用承担其他责任。详谈可拨打本律师电话,也可以加我。我告诉你如何正确的处理,避免你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21-09-18 20:48
你被骗了,尽快报警处理,报警不受理,可以起诉解决,来电联系我,给你解决问题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8147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9-18 20:48
存在风险,谨慎处理
回复时间: 2021-09-18 20:51
你好,是不是让你存钱在卡里看一看?存钱在自己卡上是没有问题的!不要相信所谓的验证,所谓的刷流水!不要给陌生人发送自己收到的短信验证码,不要转账!如果遇到这种情况,第一时间停止你的操作!可以把合同等材料发给我审查分析!情况紧急也可以来电或者加我提供正确处理方案!点击头像获取联系方式!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4300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9-18 20:58
可以报警处理
回复时间: 2021-09-18 21:24
陕西诉讼类案件咨询请加手机号微信 不要打电话 只处理陕西诉讼类案件咨询(非陕西诉讼案件勿扰 网贷类咨询勿扰)。网贷都是骗人的   不要相信 必要时报警处理  如果是银行贷款 请及时还款 不还款不会坐牢但是会被拉入失信名单 被起诉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 712259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9-18 21:36
你好,要看证据情况才能确定,可以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6682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9-20 09:49
现处于诈骗高发期,此类形式为网络常见骗局,谨防上当受骗
回复时间: 2021-09-23 09:04
可以按照诉讼来维权的
回复时间: 2021-09-18 20:14
详细说一下情况
回复时间: 2021-09-18 20:26
报警处理。
回复时间: 2021-09-18 23:43
你好,建议你谨慎处理。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
回复时间: 2021-09-19 09:04
你好,网贷需要你先交费的都是属于违规的贷款,这种网贷是不会给你下款的,只会让你一直转钱过去,需要详细了解可以加我,查看主页电话联系
回复时间: 2021-09-19 09:06
请注意对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回复时间: 2021-09-20 11:26
详细说一下情况
回复时间: 2021-09-20 15:28
报警处理。
回复时间: 2021-09-22 09:35
可以报警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浙江杭州
山东东营
北京朝阳区
福建莆田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深圳
人气:209186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20767
广东 广州
人气:393433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03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