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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在什么情况下属于情节严重

北京 09-22 17:38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12)
寻衅滋事,在什么情况下属于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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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1-09-22 17:44
你好!涉嫌刑事犯罪,应该及时委托律师帮助会见、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并结合证据和法律规定提出辩护意见,争取从轻处理。
  • [重庆-渝中]
  • 刘平律师 VIP
  • 电话:15823420251
  • 396268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9-22 17:46
涉嫌刑事犯罪,应该及时委托律师
  • [北京-朝阳区]
  • 魏伟律师 VIP
  • 电话:13911274248
  • 237008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9-22 17:50
要看有无造成严重后果
回复时间: 2021-09-22 18:34
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
(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二)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的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回复时间: 2021-09-22 19:01
需要证据证明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 704422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9-22 19:23
你好,要看有没有造成别人轻伤以上的啊。
回复时间: 2021-09-23 19:57
看案情,专业刑事律师,详询来电微信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4702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9-24 08:42
报警处理并提交证据
回复时间: 2021-09-26 11:14
可直接按照自己主张来提交证明的
回复时间: 2021-09-22 17:50
你好: 
可以结合具体的案情等相关证据来分析;
回复时间: 2021-09-23 11:23
可电话咨询
回复时间: 2021-09-23 18:27
主要是造成的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或者造成结果严重,如参与人数多,及造成对方死亡或者重伤,伤者人数多,都属于情节严重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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