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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1

福建-福州 09-27 16:53  悬赏 0  发布者:195242…… 给我留言  回答:(10)
我岳母有四个女儿,2014年她写下遗嘱将她名下的房产赠送给二女儿,二女儿没有明确表明接受且未办过户手续。2015年岳母又写一张遗嘱,否定了以前的遗嘱,并写明该房产由四个女儿均分继承。去年岳母去世了,遗产继承意见分歧。二女儿要独立全部继承房产,其他三个女儿则坚持四人平均继承房产。哪种意见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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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1-09-27 16:54
如果被继承人去世前留有遗嘱的话,就照遗嘱中所写明对配偶、子女之间由谁先继承遗产而来进行分配;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律程序规定的继承顺序来继承。配偶与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在同一继承顺序当中,遗产均等分配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北京-朝阳区]
  • 魏伟律师 VIP
  • 电话:13911274248
  • 237008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9-27 16:55
四人平均继承房产
回复时间: 2021-09-27 20:12
这是要按照法定方式来继承的
回复时间: 2021-09-27 21:03
协商不成的只能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21-09-29 21:45
以后一份遗嘱内容为准
回复时间: 2021-09-30 08:46
按照后面的遗嘱执行,四人均分。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4594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9-30 10:40
如有有效遗嘱按遗嘱执行,无有效遗嘱按法定继承
回复时间: 2021-09-27 16:55
按照最新执行
回复时间: 2021-09-27 16:59
按照后面的遗嘱执行,四人均分。
回复时间: 2021-09-27 17:00
答:后者。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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