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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张某的行为是否属于见义勇为?

 05-07 10:33  悬赏 0  发布者:748690…… 给我留言 地区:甘肃-酒泉 回答:(4)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2012年8月28日,民工张某休息期间,酒后叫上民工石某、闫某等人到工地附近的水库(非游泳区域)游泳,期间,石某携带的轮胎翻转后,石某溺水,张某游上前去将石某向岸边推了一把,并喊其他已上岸的同伴闫某等救人。闫某等人将石某救上岸后,发现张某溺水死亡。请问,张某的行为是否属于见义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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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5月07日 11时28分
不属于见义勇为。
追问:

请问针对此事,可以引用的具体法律条文有没有?

回答:

有互相救助的义务。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各位热心的律师!其实我自己也感觉不属于见义勇为,但总想着张某是因救人才溺水死亡的,他在救人的时候肯定只想着救人性命,不会去想义务不义务的事情。张某死后留下年迈的父母、妻子和尚未成年的孩子,如果能认定为见义勇为,活着的人在经济上和精神上也能得到补偿。所以想再次求证一下,看看有没有希望。
再次感谢各位热心的答复!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07 10:35
可按照此上报的
追问:

谢谢,去年12月时张某的亲属已申报,但答复是张某是此次游泳的发起人,而且将他人带到非游泳区域去游泳,张某在整个事件中,有将他人置于危险境地的过错,而且是游泳事件的发起人,有救助的义务,所以不能认定为见义勇为。但是我们咨询律师,说法不一,有的认为张某属于发起行为,有救助的义务,有的认为溺水的石某是成年人,张某叫石某等人去游泳的行为属于相约。我也不懂,所以才来咨询。烦请您再帮忙解惑。

回复时间: 2013-05-07 12:50
你好,个人认为也不属于见义勇为。
回复时间: 2013-05-07 14:00
你好,不属于。
评论者:748690492 给我留言
时间:2013-06-05 15:46
能不能麻烦列举一下具体的法律条文规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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