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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拆迁的问题

北京-朝阳区 05-07 14:49  悬赏 10  发布者:SUN123…… 给我留言  回答:(12)
我和我的前妻离婚了,她是从顺义迁到朝阳来的,她的户口还在我家,因为孩子的关系,所以现在虽然我已经再婚,但是没有要求她把户口迁走,我家是农村的宅基地,房屋所有人是我的父母,和我没有关系,如果以后拆迁的话,我的前妻有权利要求分割我父母的宅基地吗?我们的离婚协议里每人分了5000元的债务,其他的都是各自拥有各自的财产,帮忙回答的清楚一些,谢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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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07 20:11
无权分割
回复时间: 2013-05-08 00:38
参照当地政策规定
回复时间: 2013-05-07 14:54
她是没有权力分割的,
回复时间: 2013-05-07 14:57
无权。
回复时间: 2013-05-07 15:10
无权。
回复时间: 2013-05-07 15:12
那得看拆迁的补偿标准
如果拆迁的补偿标准是按照户籍来确定的话。前妻有权要求
否则无权
回复时间: 2013-05-07 15:12
你好,无权分割的。
回复时间: 2013-05-07 15:42
无权分割的。
回复时间: 2013-05-07 15:44
对方无权分割。
回复时间: 2013-05-07 20:23
没有权力分割
回复时间: 2013-05-07 20:41
得看拆迁政策
回复时间: 2014-08-28 15:45
你好,首先要根据当地的拆迁补偿政策来确定。若你前妻属于拆迁安置人口的,应由其份额。此外,该宅基地不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不能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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