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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面解除合同

浙江-湖州 01-03 17:37  悬赏 20  发布者:104402…… 给我留言  回答:(5)
与公司签订了3年合同,在合同只履行了1年的情况下公司以《劳动法》四十条‘发生重大变故以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为由,单方面解除合同,合法么? 
重大变故具体指的是什么? 
因为是旅游行业,公司给出的理由是整个旅游市场低靡,合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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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4053积分
回复时间: 2009-01-03 17:55
不合法,可以要求给予补偿。
回复时间: 2009-01-05 19:08
公司应证明有何重大变故以致影响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公司应该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09-01-03 17:40
公司要有充分的证据才行
回复时间: 2009-01-04 16:26
应当办理相关手续才可以裁员!
回复时间: 2009-01-04 21:57

  单位的说法不成立,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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