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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广东-深圳 05-08 08:12  悬赏 0  发布者:lmz891…… 给我留言  回答:(6)
在深圳市圣志达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工作了6年,从2007年至今,昨日2013-05-07突然接到上级找本人谈话:由于目前公司订单不多,本部门不需要这么多人为由,叫且立刻忽悠我写辞职单上交,择日结算工资.目前工资尚未领取.

事后想想,在那公司做那么久,怎么能说走就走,觉得应该维权?请问我该如何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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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08 09:00
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3-05-08 09:26
单位应当支付你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共计6乘以2个月法定应发工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利,前提是掌握确切单位辞退你的书面证据。
回复时间: 2013-05-08 09:39
你不能单方申请离职,或签离职协议,否则就没有什么赔偿。要用人单位单方辞退你,要求出离职证明及辞退书。保留好相关证据,准备仲裁。
回复时间: 2013-05-08 09:40
你自己写过辞职书要赔偿的可能不大,但是呢的工资可以拿到。
回复时间: 2013-05-08 10:13
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3-05-08 10:27
如果你已经填了辞工单,就会视为你自己主动辞工,自动放弃索赔的权利。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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