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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投资p2p平台,后来这个平台爆雷了,法院已开庭审理,我当时注册该平台的手机号现在想注销

湖北-襄阳 11-17 09:31  悬赏 0  发布者:微网用户 回答:(9)
我以前投资p2p平台,后来这个平台爆雷了,法院已开庭审理,我当时注册该平台的手机号现在想注销,影不影响后期回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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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李萃律师 VIP
  • 电话:18019123660
  • 149150积分
回复时间: 2021-11-17 09:32
建议先不要注销
回复时间: 2021-11-17 09:32
你好,建议暂时不要注销
回复时间: 2021-11-17 09:33
当然有影响,注销了,你拿什么证明你的投资款
  • [北京-朝阳区]
  • 魏伟律师 VIP
  • 电话:13911274248
  • 238121积分
回复时间: 2021-11-17 10:31
最好不要注销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4232积分
回复时间: 2021-11-17 10:39
不影响
回复时间: 2021-11-17 11:30
可以直接诉讼的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3946积分
回复时间: 2021-11-17 16:35
建议向法院查询
回复时间: 2021-11-17 09:33
注意(刑法第176、192条)非法集资风险的识别与防范。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表现形式:
1、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2、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3、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4、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5、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6、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7、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8、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9、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10、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投资者要提升自身风险防范意识,形成风险自担意识,理性表达诉求,走正确的法律救济路径。
回复时间: 2021-11-18 12:29
可以 等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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