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徐荣康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离婚3个多月女儿抚养权

上海 05-09 17:57  悬赏 0  发布者:408432…… 给我留言  回答:(9)
丈夫在妻子不知情情况下用自己名下的房屋抵押签字贷款50万,并由其母亲支配和使用全部款项,被妻子知情后,婆婆还对妻子辱骂,威胁要找人修理她和她的家人,并让媳妇去死去跳楼,当面叫儿子离婚,不要小孩,现在妻子要求离婚,除了不愿承担这贷款债务外,刚三个多月的小孩抚养权怎么处理?女方因为肝功能不好大三阳,身体虚弱无法喂奶,宝宝全奶粉喂养,女方产假休出马上要上班了,外婆和外公都70岁高龄,外婆还乳房癌,实在无力抚养小孩,想判给男方可以吗?男方父母年轻身体健康
问题补充:
如果男方也坚决不要小孩,怎么办?现在男方坚决不肯离婚,并且威胁女方,如果一旦离婚,他马上去死,让孩子没有父亲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湖北-武汉]
  • 徐涛律师 VIP
  • 电话:15327446830
  • 183175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5-10 06:45
一般归女方
回复时间: 2013-05-09 18:00
孩子的抚养权根据有利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进行判决。
追问:

何为有利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现女方没有能力,没有人力抚养,就算强判给女方,孩子怎么办?谁带?

回复时间: 2013-05-09 20:48
孩子的抚养权根据有利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进行判决,女方的情况判给男方的可能性较大
回复时间: 2013-05-09 21:02
孩子的抚养权根据有利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进行判决
回复时间: 2013-05-09 21:06
必然判给一方,可要求判给男方,建议由律师代理较好。
回复时间: 2013-05-09 21:57
双方都不愿意抚养,由法院依据有利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裁决确定。
回复时间: 2013-05-09 21:59
委托律师代理离婚。
回复时间: 2013-05-10 11:21
判给男方的可能性较大。
回复时间: 2013-05-10 13:41
小孩抚养权归女方,男方支付抚养费;
可以起诉要求离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辽宁沈阳
北京西城区
湖南长沙
山西太原
福建福州
江苏无锡
浙江宁波
北京朝阳区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849
湖北 襄阳
人气:439570
辽宁 沈阳
人气:6695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57043
辽宁 锦州
人气:441184
安徽 合肥
人气:28300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8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