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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农居集聚项目,政府挂羊头卖狗肉,行捞钱之勾当!

浙江-温州 05-10 13:30  悬赏 5  发布者:nihaoh…… 给我留言  回答:(2)
政府现在我们村搞新农村建设,农民集聚项目,建房私卖(政府私下勾结,现由村委会对外销售),征用耕地(请问这样用耕田建设,符合国家规定吗?征用多少亩是需要国务院备案批准的呢?),涉及到我们本身的拆迁安置,他们给提的条件是,由原来的50多万,现欺骗我们家中无知的父辈签了私下协议:原房子免费给他们拆除,我们再交给政府31万,政府提供2套共250平米的房屋。还有几户没签,该协议如果15天内没有全体拆迁户签字同意,自动失效。据知我们需要和政府签订私下合同,共计3份,这是他们明里暗里操作的需要。(我们家房屋按占地面积算的,50平米,房子是3层楼的,屋前屋后的地皮也是我们的,但未计算),请问这样合理吗?求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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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10 14:22
您好!
不合理。政府的做法是违法的,建议委托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3-05-10 16:34
政府存在违法和欺诈行为,赔偿和房屋置换不合理,建议保全证据,详情来电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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