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徐荣康  毕丽荣  朱建宇  张鸿  
该问题已关闭

我应该负什么刑事责任?

陕西-渭南 05-10 18:58  悬赏 0  发布者:幸福爸爸张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向一车主追要债务,他多次不给,我便阻拦他的车辆,他就下来先用针将我刺了一针,我便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其刺了两刀,后来我因为受伤轻也没去正规医院包扎,现在已经看不出来当时的痕迹了,他受伤较重住院治疗,住院后我父亲还去看了,当时因为是农民,身上没带多余的钱,就先给了500,谁知道他们就报案了,他出院后经司法部门鉴定为轻伤害,案子也是根据他一个人的口供定的,但其中有许多不实,我有意赔偿其医药费多次找人调解也不行,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如果按照正常的司法程序走,我会负什么样的刑事责任?
问题补充:
我同学在公安网查了,案子经司法部门鉴定他是轻伤害,不是轻微伤害,这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10 19:04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不负刑事责任。对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追问:

这个案子伤情鉴定是轻伤害,不是轻微伤害,请问需要负刑事责任吗,康律师

回答: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回复时间: 2013-05-10 22:35
看结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回复时间: 2013-05-12 12:36
你已经涉故意伤害的嫌刑事犯罪了,需要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责任。
我的补充: 2013-05-12 12:37
涉嫌刑事犯罪。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上海黄浦区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北京西城区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江苏无锡
福建莆田
河北石家庄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08483
上海 黄浦区
人气:41516
湖南 长沙
人气:542235
安徽 合肥
人气:281998
福建 厦门
人气:122857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4355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4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