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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

广东-湛江 05-10 20:44  悬赏 0  发布者:sunboy…… 给我留言  回答:(2)
二十年前,在村里购买土地,当时还没全付款,但已经有相应的地皮证件,但后来该土地已给银行抵压作他用。请问如何证实土地属于本人所有?垦求律师为我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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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10 22:18
土地权益以土地证为准。
回复时间: 2013-05-11 16:51
你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到目前为止,法律规定都不能进行买卖的,即便有买卖的行为也是无效的合同。在我国,个人对土地并无所有权,只有使用权,以经过土地部门登记注册的土地使用证的登记为准,获得使用权!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所帮助,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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