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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结婚,但是没有领证,18年生了大女儿,19年生了小女儿

四川-成都 03-18 20:1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8)
16年结婚,但是没有领证,18年生了大女儿,19年生了小女儿,户口跟着我们,实际由我姐姐夫扶养,他们对我小女儿也特别好。20年补领了结婚证,现在要离婚,我老公本来说小孩各分一个,扶养费自理,因为大女儿一直跟着我,我不想放弃,我姐夫也不同意小女儿给我老公,说我老公把小女儿带走的话,就让我老公把这三年十几万的扶养费用付了。后面我老公说两个都给我也可以,但是这样他就不付任何扶养费。我姐姐夫说不要我老公的一分钱,养不起的话两个孩子她们都管了,但是以后不要来看孩子。请问如果把两个孩子都给我,我还把小女儿让我姐姐夫扶养,不要我老公付扶养费,他以后也不看孩子了,这样的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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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2-03-18 20:14
你好,法院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作出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判决。具体而言,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随父亲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疾病或者其他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生活的。
(二)父方或者母方均要求子女随其共同生活的,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长;改变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的,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好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可作为子女随父或者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四)如果未成年子女在10周岁以上的,应该考虑子女的意见,并尽可能照顾子女的要求。
(五)抚养费按对方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给付。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律师代理。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4794积分
回复时间: 2022-03-18 20:22
你们双方都同意的,可以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3946积分
回复时间: 2022-03-18 23:23
对方同意的可以
回复时间: 2022-03-19 10:51
您好,父亲有探望权
回复时间: 2022-03-19 17:16
无权剥夺对方的探望权。
回复时间: 2022-03-28 16:36
可以直接按照实际需要来支付的
回复时间: 2022-03-20 12:17
你老公有权看小孩,与是否支付抚养费无关,你们可以要求支付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22-03-21 14:13
你好,你们双方都同意的,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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