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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父母出钱付了房子的首付 婚后共同还贷 而且婚后男方父

黑龙江-哈尔滨 04-17 10:53  悬赏 0  发布者:20220417qilJ 回答:(14)
婚前男方父母出钱付了房子的首付  婚后共同还贷  而且婚后男方父母出钱买了辆车  但是女方发现男方有出轨的嫌疑  给别人发暧昧短信  离婚了财产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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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2-04-17 10:53
你好!这个问题已经解答。
回复时间: 2022-04-17 10:54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一般来说夫妻双方每人一半,在此基础上适当照顾女方利益,照顾无过错方利益。在具体分割方式上,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211积分
回复时间: 2022-04-17 10:54
你好,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
  • [黑龙江-哈尔滨]
  • 王皓律师 VIP
  • 电话:18104515837
  • 282094积分
回复时间: 2022-04-17 10:54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回复时间: 2022-04-17 11:03
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008867积分
回复时间: 2022-04-17 11:09
可以收集证据的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 704372积分
回复时间: 2022-04-17 11:37
你好,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依法分割。
回复时间: 2022-04-17 12:05
您好,婚后还贷及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车辆的产权登记在谁的名下
回复时间: 2022-04-17 13:18
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 [福建-福州]
  • 陈宇律师 VIP
  • 电话:13774573086
  • 1229766积分
回复时间: 2022-04-17 13:26
建议委托律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4594积分
回复时间: 2022-04-17 15:33
可要求多分财产
回复时间: 2022-04-18 20:50
可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回复时间: 2022-04-17 10:59
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22-04-17 13:14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最高人民司法解释则明确了具体财产的归属。根据法律规定精神,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参照1993年9月23日劳动部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的规定,属于劳动报酬性质的津贴、补贴也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2、生产、经营的收益主要包括劳动收入和资本收益。具体形式除设立公司、企业、办厂以外,还有承包、租赁、投资、个体经济等多种方式,从事上述活动的收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知识产权收益“知识产权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如果作者的作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尚未能出版或被采用,其即仅属于一方的精神财富,尚不具备物质财富的内容,故不能请求分割。但如作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然出版或被采用,由此取得的收益,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该收益实际取得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在离婚之后。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五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包括一方婚前或婚后的个人财产投资后取得的收益。投资性收益凝聚的是双方或一方的体力或脑力劳动的付出,虽然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双方的付出表现方式不同,但即使从事家务劳动的一方,对家庭收入的贡献不可抹杀,故虽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后收益应共有。这里需要提请注意的是对“投资”的判断。我们认为,只要这种“收益”由一方或双方的劳动付出所获取,就应认为是“投资”所得。我们注意到《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了:“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自然增值”理解不难,但这里的“孳息”我们认为应作限缩解释,比如虽然房屋租金在民法理论上属于“孳息”,但租金的获取也是需要对房屋进行经营后所获,故认定为“投资性收益”较为合适。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对于养老保险金,《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三条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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