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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房征迁户头问题

贵州-贵阳 05-12 17:10  悬赏 10  发布者:meiyin……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家的户籍是修文的,2008年我的父母向母亲的妹妹即我的小姨买了一块地修了三层楼,这块地的位置在白云区麦架镇,如今要被房开商征占了。不是白云区本地的户口修的房子如果被征占的话应该怎么赔偿?和当地户口的人所获得的赔偿有区别吗?如果小姨用她的当地户头顶了我家的房,并且在我家三层楼上修一层,将来被征占她要以套房,这样做合适吗?如果要双方要签订协议,为避免双方发生矛盾,协议又改怎么写呢?如果不要小姨的户头用我父亲的户头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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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13 14:42
建议委托当地律师代为起草协议。
回复时间: 2013-05-12 17:23
如果是合法的房产医院补偿的,请律师写协议。
追问:

当初买地只是签了关于买地的协议,这样算是合法的吗?如果不写协议用自己的户头顶,不用小姨的户头,可以获得补偿吗?

回答:

农村就是宅基地,可以的,用水的名义的开发商同意。

回复时间: 2013-05-12 21:49
建议委托律师代书协议,这样的土地买卖是不合法的,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你携带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面谈
回复时间: 2013-05-14 17:36
你好,这位朋友,我国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理制度,严禁未批先占,不符合公共利益需要,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实施征收的违法,特建议:
第一,首先核实征收审批手续合法性,征收批准时间直接决定补偿标准。
第二,具体涉及到土地及房屋补偿标准以征地批准机关批准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以及当地规范性补偿文件为准并结合相应市场评估值。
第三,政府只有依法实施征收并依法将征收补偿款全部落实到位的情况下,方可动土施工。
第四,我们专业代理全国征地拆迁案件,如需委托律师代理,可以来电或者见面详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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