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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

黑龙江 01-04 16:35  悬赏 0  发布者:zhang1……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在法院已申请诉前保全的工资存折,在判决已下达等待执行的过程中,他提出他的存折已经给别人还债了,来对抗我.并且法院执行时说有其他的债权人应当我们两人平分我申请扣押的存折.法院这样做是不是侵害了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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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09-01-04 17:21
你应当有优先权。
回复时间: 2009-01-04 16:51
由法院确定。
回复时间: 2009-01-04 16:52
不侵害,债权平等。
回复时间: 2009-01-05 17:32
因为你的债权不具备抵押与质押的状态,你的债权在法律上为普通债权,普通债权的受偿平等的,对此,如有其他普通债权,应当平均进行确定
回复时间: 2009-01-08 22:54
建议细节面谈,如果需要咨询或者委托可以电话联系我 ,哈尔滨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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