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简单咨询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李波  王远洋  年遇春  吴健弘  
该问题已关闭

我在xx贷借款20000元,但款以到我钱包,可是要交我开通会员899元才能提现到我的卡里

安徽-宣城 07-18 23:08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14)
我在xx贷借款20000元,但款以到我钱包,可是要交我开通会员899元才能提现到我的卡里,请问这是套路吗,还有这平台可靠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湖南-长沙]
  • 何江律师 VIP
  • 电话:19573137985
  • 596406积分
回复时间: 2022-07-18 23:10
您好,我处理过这个网贷平台的问题,点我头像,直接加我沟通
  • [福建-福州]
  • 陈宇律师 VIP
  • 电话:13774573086
  • 1229757积分
回复时间: 2022-07-18 23:12
骗人的。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 704228积分
回复时间: 2022-07-18 23:36
你好,要看合同如何约定才能确定,如果不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可以追究违约责任的,建议委托律师核实清楚再做决定,不要紧张自乱阵脚也不可麻痹大意。
回复时间: 2022-07-18 23:44
你好,不要相信,这种情况,你不要按照他们的要求操作,没有实际拿到贷款,尽快停止操作,不要转款或交费,不用还款不用支付利息,也不要支付任何费用。可直接电话详细咨询本律师,也可以加我。停止按照对方的要求进行操作。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008867积分
回复时间: 2022-07-19 06:07
需要核实的
回复时间: 2022-07-19 07:50
你好,是不是网贷APP显示已经放款,但是银行卡一直未到账。网贷APP上的电子合同中约定你需要支付前期费用(保证金,充值会员费,工本费,印花税,认证金,验证金,质押金,违约金,解冻金等各种理由),但是你支付了一项,又来一项。你只要说不支付不贷款了,对方客服就会说你已经签订了合同,就算不支付也要还款,还是承担违约责任。客服还吓你,要起诉你把你弄成黑户等。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很可能是遇到了诈骗,他们套路很深。建议直接来电联系或者加我,教你正确的处理办法!
回复时间: 2022-07-19 07:55
你好,很多假冒平台打着正规借款平台的旗号,会给你发营业执照,工作证等!遇到拿不准的事情先不要着急,及时咨询本律师,给你提供专业建议和处理方案的!贷款过程中让你提前缴纳工本费,会员费,激活费用,权限费,解冻金,保证金,置卡金,验证金,保险费用,验证资金等情况,先不要转钱!可以把合同等材料发给我审查核实,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情况紧急可以来电或者加我详细咨询!点击头像获取联系方式!
回复时间: 2022-07-19 08:12
你好,目前网贷市场鱼龙混杂,绝大部分都是高利贷和套路贷,因此网络贷款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防范风险,一旦被套住会给你造成重大积极损失,带来无穷的生活烦恼。更可怕的是,有很多狡猾的诈骗分子充斥在网上,把自己精心包装成网贷公司行骗,很多无辜群众被骗的损失惨重。因此,为了保障您的资金安全,建议把相关材料发给专业律师审查甄别后再做决定。
回复时间: 2022-07-19 09:05
你遇到了骗子, 不要上当受骗, 联系我, 帮你处理,你的信息泄露了
回复时间: 2022-07-19 10:54
可直接按照借款来偿的
  • [河南-郑州]
  • 李大贺律师 VIP
  • 电话:15838051994 15039063769
  • 590552积分
回复时间: 2022-07-20 09:11
对方的行为违背金融、法律常识。注意对刑法第266条的识别与风险防范。请注意对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回复时间: 2022-07-18 23:29
我给你核实
回复时间: 2022-07-19 09:48
你好,拒绝对方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没有拿到贷款不用还款,也不用承担任何的责任。将合同、APP(软件)等所有材料截图发给本律师审查,教你如何正确处理。
回复时间: 2022-07-19 10:40
明显是套路,尽快去撤销合同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江苏南京
广东深圳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山东东营
广东深圳
河南郑州
福建厦门
最新回复律师
重庆 渝中
人气:396250
河南 郑州
人气:530639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08867
河北 保定
人气:16135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5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