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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在我婚前买房 年纪大了无法贷款 于是以我的名义买的 婚前给我出钱

黑龙江-七台河 08-19 13:11  悬赏 0  发布者:c2208191wy 回答:(8)
我父母在我婚前买房 年纪大了无法贷款 于是以我的名义买的 婚前给我出钱付首付,之后房子登记时我加上了妻子的名字,还贷也是父母给钱,妻子偶尔还贷,但是现在妻子离婚要和我分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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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452积分
回复时间: 2022-08-19 13:14
你好,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
  • [黑龙江-哈尔滨]
  • 王皓律师 VIP
  • 电话:18104515837
  • 282275积分
回复时间: 2022-08-19 13:14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回复时间: 2022-08-19 13:24
你好,遇上情况一定要保持冷静,请将相关资料发给可直接来电咨询,可直接来电咨询为你进行详细审查分析 教你如何正确处理!
回复时间: 2022-08-19 13:25
需要搜集证据证明父母是借名买房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 707094积分
回复时间: 2022-08-19 13:46
你好,也是可以和你分的啊,你可以主张多分。
回复时间: 2022-08-19 14:01
可以要求分割
回复时间: 2022-08-19 16:08
协商不成的话,诉讼处理
回复时间: 2022-08-19 23:29
她有权要求分割。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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