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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私自设置路障应单位承担刑事责吗?

北京 08-21 12:33  悬赏 0  发布者:132366…… 给我留言  回答:(6)
首先, 感谢群里面律师回复与解答,沈阳市交警队30天后以事实不清予以撤销的决定,彰显的法律的公平。 我查阅大量法律法规条款  肯请律师批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九条一款,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一款二款的规定,浑南绿化管护中心未经审批私自占用道路设置栏杆同时也没有任何标志。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承担全部责任”之规定,申请人要求浑南绿化管护中心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之规定,浑南环卫绿化管护中心违反了 第三条、第六条、第七条、第三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七十四条、第八十四条。
第三条 公路的发展应当遵循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确保质量、保障畅通、保护环境、建设改造与养护并重的原则。
第六条 公路按其在公路路网中的地位分为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并按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肇事地点完全可以定为三、四级公路。属于正常骑行路段。
第七条  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
第三十三条 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明显的标志、标线。
第四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
第四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设置障碍,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
第七十四条 违反法律或者国务院有关规定,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十四条 违反本法有关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  第四条 第十三条  第十五条 第三十条 第三十一 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四条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第十三条  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
第十五条 【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第三十条 【单位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
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第六十三条
第六十条 第一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十三条  发生死亡事故以及复杂、疑难的伤人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的证据。
依据新版《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 JTG D81—2017)》之规定护栏的设计:刚性护栏、半刚性护栏、柔性护栏。
2.0.7 刚性护栏:车辆碰撞后基本不变形的护栏。混凝土护栏是主要代表形式,
2.0.8 半刚性护栏:车辆碰撞后有一点的变形,又具有一定的强度和刚度的护栏。波形梁护栏是主要代表形式。
2.0.9 柔性护栏:具有较大缓冲能力的韧性护栏结构。绳索护栏是主要代表形式。
浑南环卫绿化管护中心违法设置的护栏,其两端底座水泥墩属于刚性护栏,车辆碰撞后基本不变形。再加上设置高度不合理(水泥墩加钢管的总高度为1.35米),正好是成人骑行时的高度,夜间当事人的颈部直接撞击在铁护栏上。此护栏才是导致当事人死亡的真正原因。浑南绿化管护中心依法应承担本案事故的全部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五条  第一款之
规定“ 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以及沈司鉴所的鉴定结果,当事人骑行速度约为每小时26公里,在安全行驶速度范围内,不应承担本案事故责任。
终上所述:浑南绿化环卫管护中心违法私自设置刚性栏杆,高度到达成人骑车时的颈部,且没有任何警示标识,造成韩世广夜晚骑行时无法看到,撞击后不治身亡。请交警部门依法认定浑南绿化管护中心承担全部责任,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家属强烈要求浑南绿化管护中心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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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 704328积分
回复时间: 2022-08-21 13:02
你好,如果环卫中心有过错的话可以要求赔偿相关损失的。
追问:


路障造成一死一重伤的严重后果,环卫他们有没有刑事责任?

回答:

你好,要看过错情况以及损失大小才能确定,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可以构成犯罪,,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以加微信,手机号就是微信号。

回复时间: 2022-08-21 15:02
可以向主管部门投诉
追问:

投诉哪个主管部门?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008867积分
回复时间: 2022-08-21 15:05
可以复议的
追问:

交警队的责任认定书已经撤销了。重新认定。
交警队还有可能会再维持原来的责任人认定书吗?

回答:

有可能的

追问:

原来的认定上级已经不认可了。下级部门还会按照原来的结论认定,
您是说这个意思吗?

回答:

你的理解对的

追问:

上级交管部门 已经说事实不清了,给交警队发回来。重新认定。
下级 还按照原来的说法再次认定,
那么上级的作用何在呢?

回答:

你想多了

追问:

那您说的意思是?

回答:

看具体案件证据

追问:

上面电话是您的吗?

回答:

详细解答有偿的

追问:

怎么收费呢?路障单位有没有刑事责任?

回答:

没完了?

回复时间: 2022-08-22 17:52
可直接诉讼来维权的
回复时间: 2022-08-22 11:56
您好: 
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等相关证据来分析;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解决稳妥,以免权益受损;
可以与我联系代理事宜(微.信手机同步)。
回复时间: 2022-08-22 13:59
这样的情况委托律师去法院提起诉讼吧
追问:

你好 责任认定书 以事实不清予以撤销 发回到交警队重新认定。
我们没有责任书 暂时无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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