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简单咨询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李波  李保忠  罗雨晴  魏伟  
该问题已关闭

分开后男方把两人的事情发布在网上,并且有聊天记录,提到对方的学校专业

辽宁-大连 09-20 07:08  悬赏 0  发布者:20220920bXQM 回答:(15)
分开后男方把两人的事情发布在网上,并且有聊天记录,提到对方的学校专业,还有姓名,并且转发给对方朋友,这种行为侵犯隐私权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2-09-20 07:09
你好!是的。
回复时间: 2022-09-20 07:44
可以起诉对方的
回复时间: 2022-09-20 07:51
侵权可以起诉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014290积分
回复时间: 2022-09-20 08:29
看具体实际情况
回复时间: 2022-09-20 09:43
您好,构成侵权
  • [辽宁-锦州]
  • 刘哲律师 VIP
  • 电话:18841687472
  • 441039积分
回复时间: 2022-09-20 10:02
你好:是的
回复时间: 2022-09-20 10:03
是的,侵权行为。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 708463积分
回复时间: 2022-09-20 10:04
你好,这个也是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
回复时间: 2022-09-20 10:17
是的。
回复时间: 2022-09-20 14:35
搜集证据,直接起诉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3951积分
回复时间: 2022-09-20 21:44
属于侵权
回复时间: 2022-10-04 15:31
可直接按照自己主张来提交证明的
回复时间: 2022-09-20 07:10
属于侵犯隐私
回复时间: 2022-09-20 10:30
属于侵犯隐私
回复时间: 2022-09-29 15:14
是的,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或者添加微信(电话同号)与我详细沟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广州
湖南长沙
山西太原
江苏无锡
福建厦门
北京朝阳区
河北石家庄
黑龙江哈尔滨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广州
人气:963
湖南 长沙
人气:544444
陕西 西安
人气:583144
山西 太原
人气:50155
江苏 无锡
人气:51218
浙江 杭州
人气:1067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45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