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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下述情况是否构成强奸罪,构成的话会被判多少年

 05-16 10:08  悬赏 30  发布者:草原心情12…… 给我留言 地区:河南-平顶山 回答:(13)
我弟(24岁)在QQ上聊天认识了一个17岁左右的女的,和她至少发生了两次关系,最后一次发生关系后,那女的报警说我弟强奸了她,现我弟在看守所羁押,法院快开庭审理了。
      事情描述如下:当天晚上我弟找车接她出来玩,然后吃过饭在一个公园树林里发生的关系,当时女孩没有反对,也没反抗,事后我弟打出租车送她到她家村口才离开的。她报完警后没几天还让我弟和她一起去隔壁县城,我弟没有去,他们还又见了面。又过了一段时间,她说她报了警说给她1000元就了事,不再告了。我弟在看守所里也只承认是自愿的,可现在这女的就说是强奸。
       昨天法院的人到看守所说让我弟认罪,我弟没认,今天又说明天让两家人坐到一起和解,说给受害方几万元,然后少判几年。我感觉法院这样做有问,是不是法院证据不足,不能判,但又迫于受害方可能上访的压力,又不放我弟?这样糊弄我们。
    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啊?能构成犯罪吗?如果构成的话,可能会判几年?
问题补充:
谢谢各位律师朋友的耐心解答,非常感谢!对我弟有利的证据如下:
    1、当晚接送这个女孩和我弟的司机还可以找到,他们可以证明接送了。
    2、他们是在溜冰场玩,要去吃饭的时候那女孩还穿着溜冰鞋,我弟抱她上的车,又不是第一次发生关系,当时当着公共场所那么多人的面她也没反抗,吃完饭之后又发生了关系
    3、最后一次发生关系(6月中旬的事)当晚过了几个小时她就报了警,我想可能是她父母知道之后让她报的警,很可笑的是报完警半个月左右,这个女孩还和我弟一起去我弟的一个朋友那里玩(这个有证人,我弟的朋友)。
      再稍晚的时候她还让我弟和她一起去隔壁县城,说在家很烦,她父母老是逼她,到了10月份的时候这女孩又说她报了警,说我弟强奸,让给她500元了事(这些是在电话中说的,通话记录查不到了)
     4、这件事是6月份发生的,发生后我弟一直在家,公安也没抓我弟,直到过年了才抓
     请过律师了,律师刚开始挺有信心的,说尽量往无罪上辩护,可现在律师好像有点打退堂鼓了。前几天我们市发生过强奸案受害方母亲感觉判轻了,在法院院长办公室门前自杀的,结果在媒体上闹的沸沸扬扬的,我妈好像也有效仿的迹象,说什么要拿几万元和对方和解法院还是硬要判几年,不应该的事,这就没天理了,本来就是我弟做了对不起我弟媳的事,这样再判几年,我弟再走了,留下孩子,就家破人亡了,她就也去法院带着小孩自杀了。
    我知道是我弟有错在先,可这种错误真的构成犯罪吗?他在看守所已经很后悔了,急的脚上出了好多鸡眼,路都走不成了。请各位帮忙多支支招,再次谢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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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赵亮律师
  • 电话:13801393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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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3年05月16日 05时46分
既然是自愿发生性关系则不够成强奸罪,女孩和法院要控告你弟弟强奸罪罪名成立必须举证证明当时女孩是被迫发生性关系的,否则你弟弟不够成犯罪,纯属道德问题法律不管。那么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分别解答如下:
我的补充: 2013-05-16 09:50
1,关于强奸罪认定的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所以,认定强奸罪很重要的标准是违背妇女意志,而在男女发生性行为前,既不违背妇女意志,又无勉强女方的行为,双方从内心到外部表现形式完全自愿,属典型的通奸行为。即使事后,因被揭穿,女方为保住自己的脸面而告男方强奸,或因女方事后反悔而告男方强奸,均不能定强奸罪。
你弟弟和女网友两次双方都是自愿发生的性行为,你弟弟并没有违背女方的意志,也没有胁迫强迫的行为,这种情况下是不构成强奸罪的,而女方时候告你弟弟强奸无非是为了要钱,这种行为不能认定为强奸罪,反之还应当认定为女方有卖淫行为。
我的补充: 2013-05-16 09:52
2,关于认定犯罪的证据问题。
如果你弟弟当时对她实施了强奸行为,也刚好事发地点有监控录像等,那肯定就是证据的了,如果这样的证据被公安机关掌握,那么你弟弟认定强奸罪是没有问题的。
但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弟弟既然和女网友是自愿发生性关系的,是不可能有强奸的证据的,况且两人的几次性行为都是自愿进行的,即便有强奸的证据也是伪造的。
当然女方可以伪造证据,比如时候在身体上造成一些痕迹,取得你弟弟的精液,制造一些被撕烂的衣物等,但这些证据都无法直接证明你弟弟有强奸行为,公检法不能仅凭间接证据定案,我们国家也不能推定有罪的,疑罪从无才是我国刑事审判的原则。更何况对于事后制造的证据,你是可以申请鉴定的,一旦查出是伪证,女网友是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
我的补充: 2013-05-16 09:55
3,关于你弟弟如何为自己辩护的问题。
你在上面提到的接送女孩回家、在溜冰场玩等的监控录像和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能够证明你弟弟和女孩之间的恋爱关系,但也不能直接证明他们之间是自愿发生的性行为,毕竟主观上的东西很难判断,仅凭恋爱期间的聊天记录啊送的礼物等无法证明发生性行为是自愿的。
但这个问题你根本不需要担心,因为你弟弟没有举证责任。我们国家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也就是说,对方如果说你弟弟是强奸了她,那么举证责任在对方,女网友既然主张你弟弟强奸,那么你女网友必须要拿出你有强迫她违背她的意志发生性行为的有利证据,否则你弟弟不构成强奸罪。
而你是没有义务举证自己不是强奸的,也就是说,不能要求人去证明自己无罪,而是要求主张你有罪的人去举证。所以你不需要举证证明自己无罪,也就不存在你手上的证据有什么样的证明力的问题了。
我的补充: 2013-05-16 10:00
4,关于你现在怎么办的问题。
既然你弟弟已经被刑事拘留,那么应该是公安机关掌握了一些有力证据,否则公安机关不会仅凭受害人口供轻易抓人的,当然,迫于社会舆论的压力也有这种可能性,所以你应当委托你的律师首先介入了解一下案件真实情况以及公安机关掌握的证据情况等,做好无罪辩护的准备,尽量争取无罪。
当然了,如果社会舆论压力实在太大,司法机关也有可能招架不住昧着自己的良心给你弟弟判刑,这也是法院找你们谈要求你弟弟认罪的原因,如果证据真的十分充足还用得着你弟弟自己认罪吗?即便是这样,其实你们也不用灰心,因为有罪判决其实换个角度来说也不是什么太大的事情,对今后的生活也没有严重的不利影响,这年头被冤枉的人多了去了,冤枉杀了的都不少,更何况一个强奸罪了,如果实在无法做无罪辩护,那么认罪可以少坐几年牢也不是不可以考虑,这个你们家里人和你弟弟自行协商,权衡吧。
具体是否构成犯罪以及量刑轻重还要看案件详情、证据情况及法官判决等。建议尽快委托律师介入,以作最好处理。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追加提问,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追问:

他们发生的两次关系都是在当天晚上发生的,中间相隔有半个小时左右,第一次是我弟脱了她的衣服,她没反抗,第一次发生完关系之后我弟在原来的地方抱着她直到第二次发生关系,第二次发生关系是她自己脱的衣服,然后我弟打车送她回的家,也没有反抗。
昨天法院的人和律师给我家人说今天让双方见面调解,赔点钱,少判点,我家人没同意,但还是答应今天见下面,可今天问律师,律师说你们不同意就不见了,然后我家人又给律师讲了一此情况,律师就不耐烦了,说你们在那么多事就没人管你们的事了,和他刚接手这个案子是的态度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回答: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是自愿发生的性行为,不构成犯罪,如果公安那边也没什么直接证据,你们做无罪辩护即可,当然你不是当事人,真实情况未必如此,所以关键还在于了解公安机关掌握的证据情况是怎么样的,了解后再确定解决方案。
你的律师很可能受到司法干涉了,如果你们认为他不能尽职,可以更换律师。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回答的很明了,谢谢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15 19:39
你的单方面描述带有强烈的感情色彩 所以不可能做出一个客观的判断 及时找律师介入先了解案情再说
回复时间: 2013-05-15 19:42
不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律师是个没有职业道德的律师,能否确定你弟弟涉嫌强奸的罪名成立,关键是要看证据的,不能单凭受害人陈述,现在你聘请的律师,应当在会见你弟弟时为他提供法律帮助,为他向公安机关提出辩护意见,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尽量争取无罪辩护。
回复时间: 2013-05-15 20:13
委托律师辩护。
回复时间: 2013-05-15 20:23
有敲诈的嫌疑,最好委托律师调查取证!
回复时间: 2013-05-15 20:33
你弟是和未成年少女发生的关系、所以就在这一点上显得被动、及时取证吧。在这期间要多询问一下你弟弟和女孩之间的感情是否发生了纠纷、询问时要从旁边推敲。想要最好的解决这件事情突破口就是你的弟弟和那个女孩。事实的背后都有一个真正的原因。希望你能解开这个谜团。
回复时间: 2013-05-15 20:57
可能会判3年
回复时间: 2013-05-15 21:41
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分析。强奸是重罪刑期是3年,建议尽快委托律师提供帮助
回复时间: 2013-05-16 00:11
朋友你好!
     按你所述你弟弟的情况有两种可能:1、如果女方证据充分的话也可能就构成强奸;2、如果你弟弟坚持不认可不构成强奸。
     天津专业刑事律师郑志龙。
回复时间: 2013-05-16 09:33
及时委托律师介入了解案情。
回复时间: 2013-05-16 09:45
按照您的陈述,这个案件应该有很多可以争取的空间,建议委托律师多与法院沟通案情
回复时间: 2013-05-16 10:12
根据最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认真了解整个案件的具体经过以及了解其对公安机关的口供等。律师会见后对犯罪情节做出判断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如果案件移送到了检察院、法院的话,辩护律师可以去检察院、法院阅卷,调取侦查机关所指控的本犯罪嫌疑人及其他同案犯的口供、书证、物证等相关证据,做深入研究后拟定好辩护方案,开庭的时候确定好为被告做无罪、罪轻、减轻、免除刑罚或者缓刑的辩护,维护被告的最大利益。
回复时间: 2013-05-16 11:17
你好,首先,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 (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

具你所说,双方属于自愿发生性关系,如果女方告强奸是需要证据证明,例如你弟弟使用暴力或者强行发生性行为,而且需要在24小时内收集证据才可以证明。女方事实报警宣扬强奸,并没有相应的证据证明。

证据不足不能立案,建议委托比较专业的律师,具体了解情况,还是可以和解解决的。具体情况请来电咨询,我将详细为你解答,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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