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人身损害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李波  徐荣康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动物伤人,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费。

广东-佛山 01-05 00:06  悬赏 15  发布者:leechi…… 给我留言  回答:(8)
送货司机交货完毕后,已发错货为由,再次进入我厂。被我厂狗只咬伤。
细节:
1.狗只一直绑在非必经之路的固定支柱上。
2.伤者自己接近狗只,以“嘘”的声音玩弄狗只。
3.我厂在入门处,狗只所在所在处,均有声明“内有恶狗,请勿接近狗只”

现伤者凭医疗病历、发票、病休证明、收入证明,起诉我厂。
要求赔偿医疗费2000多元,误工费3000多元,营养费1050元,精神损害费3000元,合共9600多元。

请问就这些信息,我厂是否要负全责?或者责任一般如何判定?
营养费,精神损害费,是否合法?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1-05 00:36
属于混合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赔偿责任,精神赔偿没有依据。
回复时间: 2009-01-05 08:49
双方都有过错,你方无须负全责.
回复时间: 2009-01-05 09:04
受害人有过错可以减轻你方的责任
回复时间: 2009-01-05 09:30
从叙述来看,好像双方均有过错。首先,狗咬伤人有主人未尽职管养义务,应承担那责任。其次,狗主人这方要证明受害人方在被咬伤过程中存在过错。至于多少过错比例,可以先估计下。
赔偿项目按照法律规定。这个是你的重点,但是不是我认为的重点。
回复时间: 2009-01-05 11:55
对方要求的赔偿金额需有票据证明。对方的过错也可以减轻你方的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09-01-05 12:20
1、对方有过错,应减轻你厂责任。
2、赔偿数额计算有错,不需要赔偿这么多。
回复时间: 2009-01-05 20:19
伤者自己存在过错,玩弄狗只引起损害,其责任应当由伤者自己承担。
希望你的问题得到解决,如需详细咨询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

何海涛律师
热线:13622216809
QQ:694791262
网站:www.hehaitao.com.cn
邮箱:lawyerhaitao@163.com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39号广州国际大酒店A座17楼
邮编:510098
广东安国律师事务所
电话:020-3165 4236 
传真:020-2237 2879
回复时间: 2009-01-06 08:11
1、动物伤人,原则上由动物所有人或者饲养人承担。2、有证据证明受害者有过错的,由受害者承担责任。3、本案中被害者的过错应当由饲养人举证证明,恐怕难度比较大。4、损失数额应当由被害人举证证明,医疗费应当有发票,诊断书,误工费应当证明治疗休息时间,工资数额等,营养费应当根据伤势酌定,精神损失费应当证明精神损失的存在,由法官酌定。5、本案最好调解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上海杨浦区
河北石家庄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北京西城区
河北保定
江苏无锡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2350
辽宁 大连
人气:11200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08801
四川 成都
人气:2083577
上海 杨浦区
人气:84743
河北 石家庄
人气:4311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58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