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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夫妻财产协议书的若干问题

河北-廊坊 05-17 11:16  悬赏 20  发布者:语瞳宝宝 给我留言  回答:(1)
关于夫妻财产协议书的若干问题

具体情况:男方于婚前一次性付款购买住房一套,女方婚前自筹首付购买住房一套,婚后由女方住房公积金还月供。
咨询问题
1、因男方男方不愿意在房产上加上女方名字,所以女方想通过签定一份协议保全自己利益,即证明女方房产归女方所有,包括女方私自出售此房屋的权利,无需经男方同意,与男方无关。
2、双方自登记结婚之日起,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共同所有。详情如下:
   (1)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所得的财产收益以及夫妻各自接受的赠与或继承的遗产等归共同所有。
(2)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置物品所有权归共同方所有,平时生活费用、孩子抚养费、老人赡养费用共同承担。
(3)特别约定条款
甲、乙双方财产收益范围包括:A工资、奖金; B生产、经营的收益; C知识产权收益; D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 E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F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买断工龄取得的费用以及破产安置补偿费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疑点:男方住房公积金帐户上有部分金额,如果拿女方房产证取出这部分住房公积金,是否意味女方的房产属于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能否在协议中体现出即使目前提取男方的住房公积金而女方房产依然属于女方个人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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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17 11:25
即使取出男方的部分公积金,房产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在协议中约定这部分金额的归属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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