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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房产一人一半,男方再婚,并使用女方另一半房子  女方可否要求其付房租

新疆-乌鲁木齐 05-17 12:40  悬赏 0  发布者:yy0506…… 给我留言  回答:(1)
夫妻离婚后房产一人一半,男方再婚,并使用女方另一半房子  女方可否要求其付房租?一女儿被判为男方抚养,成年后是否有父亲那一半房产的居住权?
问题补充:
男方再婚前购置一套新房,女儿是否有新房的居住权?女儿有土地,上大学期间父亲不支付任何学费生活费,但土地仍由他使用,女儿是否能要回这几年土地使用费?女儿上大学期间不给一分钱,但给为结婚给现任妻子买房子,并在女儿高考完殴打女儿,试图赶出家门,当时已报警,派出所有记录,现在女儿是否能以这些理由起诉父亲支付这几年的土地使用费,并支付利息,还有精神损失费,母亲是否能起诉他支付这几年来使用她那一半房产的费用,期间也殴打妻子很多次,迫使她不能在那居住,派出所也有报案记录,报案过很多次,女方因男方的频繁殴打,无法居住在法院判给她那一半房子里,带着女儿在外租房多年,这些费用能否申诉要求男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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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17 13:16
可以诉讼,要求分割共同财产。至于土地使用费、房租费要有证据证实,并且不能超过两年以上的费用。
追问:

07年离婚到现在都6年了,超过两年就不能再要回了吗

回答:

诉讼时效两年。超过两年可以要,但如果对方提出超过诉讼时效的意见,法院即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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