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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劝退经济赔偿和补缴医社保问题

福建-厦门 05-17 14:02  悬赏 0  发布者:苏可明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于2009年7月入职某公司,在厦门工作。2011年才开始交医社保是深圳的公司交的部分240多点。公司目前裁员,公司答应补偿5个月工资和补医社保,现在请问5个月工资怎么算,医社保能不多少,是否可以不住房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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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17 14:09
这是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3-05-17 20:14
这是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3-05-18 15:58
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
回复时间: 2013-05-18 19:44
补偿金按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住房公积金要看合同是否有约定
回复时间: 2013-05-18 22:52
按照应发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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