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简单咨询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刘哲  李波  龙宇涛  
该问题已关闭

以签谅解书不追究法律责任为理由要挟别人获取利益,犯不犯法

陕西-西安 04-20 11:5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11)
以签谅解书不追究法律责任为理由要挟别人获取利益,犯不犯法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云南-昆明]
  • 施琦律师 VIP
  • 电话:13888620113
  • 15465积分
回复时间: 2023-04-20 11:58
你好,此种情况是属于违法的
回复时间: 2023-04-20 12:50
您好,不违法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016902积分
回复时间: 2023-04-20 13:14
可以协商解决的
  • [陕西-西安]
  • 高飞律师 VIP
  • 电话:18629037091
  • 146057积分
回复时间: 2023-04-20 16:44
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 710246积分
回复时间: 2023-04-20 21:42
你好,也是有可能涉嫌敲诈勒索的哦。
  • [陕西-西安]
  • 党鹏律师 VIP
  • 电话:18629082664
  • 104913积分
回复时间: 2023-04-21 13:27
属于违法行为
回复时间: 2023-04-22 16:45
可以直接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来处理的
回复时间: 2023-04-20 12:05
可以报警。
回复时间: 2023-04-20 12:26
违法的
回复时间: 2023-04-20 15:15
您好,如果觉得对方要求不合理,可以拒绝,让对方去法院起诉,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详谈。
回复时间: 2023-04-20 16:12
你好,犯法。有任何的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左侧电话进行详细沟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上海黄浦区
北京朝阳区
广东东莞
上海徐汇区
北京西城区
北京朝阳区
河北石家庄
山东淄博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4189
广东 广州
人气:3930242
湖北 襄阳
人气:438945
辽宁 锦州
人气:441699
上海 黄浦区
人气:41802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914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4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