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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房屋纠纷

 05-19 08:01  悬赏 0  发布者:njjk10…… 给我留言 地区:宁夏-固原 回答:(2)
你好律师我有几个问题需求询问,望一条条答复,谢了!
 一:我和老公是二婚,在我领结婚证之前有四套拆迁安置房,老公和前妻离婚法院财产分割详细判定,前妻分一套大房和钱物、前妻的子女各分一套房子,我老公也分一套房子,但我老公分的房子房产证还没下来我们领了结婚证,我老公讲等办理房产证时,写我个人名字。
1、请问律师,安置房是婚前老公所有,婚后办理房产证写我个人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2、老公前妻的子女和我前夫的子女有权来继承这房吗?

三、为了避免纠纷婚后买房办证写我前夫孩子的名字,其他人无权夺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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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4594积分
回复时间:2013年05月19日 08时41分
1、写你个人名字又约定你单独所有的,是你个人的。
2、你个人单独所有,无权继承。
3、无权。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好评,答复的很详细,感谢好律师!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19 11:42
你结婚前的房产属于你个人所有,与你现在的丈夫无关。
你现在的丈夫分的的财产属于他个人,如果将你的名字写上,属于夫妻共有。
如果你现在的丈夫去世,他的孩子有权继承其父亲的财产,你的孩子无权继承,她只能继承你的名下财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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