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王高强  陆腾达  曾令栋  王浩  
该问题已关闭

机动车主和非机动车主发生事故,医药费是不是一定是机动车主先支付?

江苏-无锡 05-19 13:18  悬赏 0  发布者:荣亲亲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婆婆骑自行车直行闯红灯被左转的机动车撞了,现在住院,身体左边一面有三处粉碎性骨折,需要动手术,机动车主当时支付了医院医疗费2000元,现在需要支付手术费3万元,机动车主不肯来付医疗费,交警现在也帮着机动车主说话,说我们闯红灯不好,现在事故责任认定书都没有出来,请问机动车主是否一定有要来付医疗费的规定?我们应该要怎么做?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19 13:21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回复时间: 2013-05-19 13:43
你好,你们可以先垫付,等待事故认定责任书下来可以向对反追偿的。
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3-05-19 16:11
没有必须付医疗费的规定的,建议先行垫付,等到认定书出来之后一起结算,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5-19 22:18
没有必须支付的规定,你们只能先自己垫付,等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之后再起诉。上述只是一般情况,每个案件都有自身的特殊性,最好是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为更好的解决你的问题,建议你直接电话与我沟通或者与我面谈,这样可以让我比较准确的作出判断。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北京朝阳区
山东济宁
福建福州
上海杨浦区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2731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510
重庆 江北
人气:392680
安徽 合肥
人气:282695
福建 厦门
人气:123767
湖北 襄阳
人气:44109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78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