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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产房以买卖过户给子女的问题

北京 06-14 18:20  悬赏 0  发布者:xie_li…… 给我留言  回答:(8)
我是再婚家庭,对方有两个孩子,我有一个孩子,再婚时孩子都已成年,不形成抚养关系。我俩各有一套婚前央房产,前年爱人去世,目前去世一方的房产公正完毕,由他一个子女继承,其他人放弃继承。他的房产解决了,我想把我名下的房以买卖过户给我的子女,为什么我单位房产说要去世一方两个孩子放弃声明的公正书!问了公证处根本就不给做啊,单位的做法有法律依据吗
我的问题是:
1、目前我的买卖操作可行吗?
2、如果我活着不办买卖过户,我死后,他的俩孩子有继承我房子的份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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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3-06-14 18:23
你好,谨慎处理,有需要可以来电咨询。
  • [北京-朝阳区]
  • 魏伟律师 VIP
  • 电话:13911274248
  • 237008积分
回复时间: 2023-06-14 22:09
可以遗嘱指定继承人
回复时间: 2023-06-14 22:15
你好,可以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
回复时间: 2023-06-14 22:53
可以直接按照诉讼来维权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3798积分
回复时间: 2023-06-15 08:56
单位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可行
没有
回复时间: 2023-06-14 18:30
您好,有需要可以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23-06-14 19:02
您好: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解决稳妥,可以与我联系代理事宜(微.信手.机同步)。
回复时间: 2023-06-15 14:04
您好可以代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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