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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贷款

上海-长宁区 05-19 20:53  悬赏 0  发布者:pengjj…… 给我留言  回答:(5)
2005年在上海购至一套68.7的住房,当时市值36万左右,其中使用纯商业贷款25万,已还清.2009年因父母想在江苏再购至一房产,首付不够,用上海的房产在上海的某银行贷出40万给父母,产证为父母的名字.当时申请理由写的是"自己购房",实际在江苏自己名下无房产,现正在还款中.现想将上海的房产出售并换至一套住房,想使用我们自己的公积金购房,请问我们再次购房会出现哪些问题?是否为二套房还是三套房?首付比例多少?公积金能贷到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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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20 09:04
房产政策详情可咨询962269.
回复时间: 2013-05-20 09:10
具体房产政策,请直接拨打962269详询。
回复时间: 2013-05-20 12:38
贷款问题最好问银行。
回复时间: 2013-05-20 16:04
咨询房产交易中心和银行。
回复时间: 2013-05-20 16:19
需要先清代银行贷款。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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