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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抚养费问题

陕西 05-20 16:14  悬赏 0  发布者:程玉真 给我留言  回答:(7)
律师你好:我介绍一下,我姓程,安徽人。他是西安郊区的。我对他一直每月感情,当时我们在一起时他比我的。因为当初我刚出门打工一年半,对人和事都不是了解。他当时是个混混,他是通过我一个同事认识我的。他想和我谈对象,我并不想,所以他威胁我,说我不和他在一起他就杀了我全家。因为他曾被拘留过,我很恐惧。我不想我的家人因为我受到伤害,不顾家人的反对和他在一起。我一直都忍气吞声,我家人很反对我们在一起。因为我爸妈只有我一个女儿。我有三个哥哥,当时爸妈很伤心,我是被逼的。我想问一下关于抚养费问题;我们感情不和,我想离婚。因为抚养费没有达成协议所以还没有办成。我有个儿子,今年7岁,离婚后他要求孩子归他。我的第一个问题:我们两个一共有一万三的共同财产,我们分居一年半了,钱还能归共同财产吗?第二个问题:因为我现在还没找到工作,他要求每月给三百的抚养费,我给他说我找到工作后再支付这样可以吗?我没说不给,我让他诶我时间但他不同意,非要离婚后履行,因为我暂时负担不起所以一直拖着。我一个人独自面对自己的后果。请律师给我提建议为我解答分析。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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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5-20 16:22
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钱属于共同财产,以平均分割为原则
如果现在没有收入,可以等有收入后再支付
回复时间: 2013-05-20 16:21
建议来电咨询,详细解答。
回复时间: 2013-05-20 16:31
关于抚养费的几个问题:
1、抚养费的数额 
子女抚养费的多少及各方承担的份额,直接关系到子女的切身利益,必要的抚养费也是子女生存、接受必要教育的基本保障。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分两种情况:
首先,是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包括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贴及其他的收入。其次,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其当年总收入或其所处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如农民给付的抚养费的标准一般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主的子女抚养费,应根据其经营状况和实际利润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2、抚养费的给付方法 
首先,抚养费应定期给付。定期给付,通常以月、季度、年为时间单位。一方每月有固定收入,抚养费应按月给付;没有固定月收入的,则可按收益季度或一年一次定期给付,无论是按月还是季度、半年或年定期给付,为了便于执行,都应在调解协议或判决书中加以明确。
其次,如果有经济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给付,但对于一方要求一次性给付的要慎重处理,确有必要采取一次性给付的,要注意掌握条件。以下情况可以一次性给付:一是出国、出境人员;二是有能力一次性支付的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业主等人员;三是下落不明的一方以财产折抵的;四是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 
3、抚养费的给付期限 
首先,相关的法律规定,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家长必须为未成年人完成9年义务教育负有责任,至于9年以后的教育,父母就没有必然的义务支付学费。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1)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①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②尚在校就读的;③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其次,要注意的问题,所谓“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对成年子女给付抚养费是有条件的,其法定条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成年子女因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而需要被抚养;(二)是父母具备负担能力,即父母在维持自己的生活外还有承担抚养义务的给付能力。如果父母因负担抚养义务即不能维持自己生活,则不负担给付抚养费的义务。 
4、抚养费的变更 
法律赋予子女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要求,也就是抚养费数额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变更的。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无论是在协议离婚时达成的还是由法院判决的,都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增加数额的合理要求。至于费用是否增加,增加多少,不能仅凭子女单方面的要求而确定,应经相应的程序予以解决。其程序可由子女与父母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可由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首先,原定抚养费的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其次,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再次,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此外,还有减免父或母一方抚养费的情况,一般有两种:
首先,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既有经济负担能力,又愿意独自承担全部抚育费;其次,二是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选或被劳动教养,失去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最后,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

总而言之,计算抚养费要综合考虑,不能一概而论,在给付方法,数量,时间等要慎重计算才能维护追讨抚养费一方当事人的利益。
回复时间: 2013-05-20 16:41
1、只要夫妻关系未终止,在婚姻内产生的财产都是共同财产。
2、抚养费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5-20 17:27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管男方是否同意,任何人都有离婚自由,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
    2,你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除有特殊情况,比如家庭暴力,分居满两年等,法院第一次起诉,不会判决离婚,间隔六个月后,你二次起诉时,法院才会考虑判结离婚,不管男方是否同意,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一并作出判决。
    3,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孩子满10周岁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法律规定,抚养费最高为对方月总收入的20%或30%。
    4,至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一般应平均分割。不管分居多久,钱还能归共同财产。
    5,有可能协商的话,最好协议离婚,省时省力省钱。
    6,如有证据证明男方属于过错方的,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3-05-20 17:28
你好,夫妻存续期间的收益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至于抚养费,离婚后分割到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支付。
回复时间: 2013-05-21 05:50
你好,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孩子满10周岁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法律规定,抚养费最高为对方月总收入的20%或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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