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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的性质

山东-济南 09-18 08:02  悬赏 0  发布者:坚持不懈20…… 给我留言  回答:(11)
缓刑是执行了原判刑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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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3-09-18 08:27
是暂缓执行
回复时间: 2023-09-18 08:41
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决的刑罚
回复时间: 2023-09-18 08:54
可以直接按照复议来维权的
回复时间: 2023-09-18 09:09
暂缓执行
回复时间: 2023-09-18 09:32
缓刑期没再违法犯罪就免予执行,不用进去服刑的意思。
  • [广西-南宁]
  • 胡钦律师 VIP
  • 电话:13768617880
  • 21460积分
回复时间: 2023-09-18 09:41
缓刑就是判决有罪但不在监狱执行,而是在家里。说白了就是不要蹲监狱了,有一定的人身自由,但是在个人档案上要留有前科了。
回复时间: 2023-09-18 11:13
你好,不用进监狱服刑,缓刑期没再违法犯罪就免执行。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008399积分
回复时间: 2023-09-18 17:14
不做学理研究
回复时间: 2023-09-19 10:01
缓刑包括两种,一种是判处比较短时间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如果在缓刑考验期,没有违法犯罪事实,缓刑期满,视为刑罚已执行完毕,另一种是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这种情况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如果在两年内没有再犯也没有发现漏罪等的,可以减为无期徒刑。
回复时间: 2023-09-21 08:43
不是的。
回复时间: 2023-09-23 15:11
缓刑是指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察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察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对于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未违反缓刑考验期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根据刑法规定,对于被判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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