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年遇春  吴健弘  申维丰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丈夫瞒着妻子借高利贷,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重庆 05-21 20:40  悬赏 0  发布者:安安提问 给我留言  回答:(9)
丈夫瞒着妻子在外借了一百多万高利贷,5月18号债主上门讨债,妻子才知道此事。债主说丈夫借钱是为了在万盛做工程,但工程款至今未收到,所以还不上钱。丈夫从5月17号到现在已经5天没回家了,我也联系不上他,请问丈夫瞒着妻子借高利贷,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4571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5-21 21:15
工程收入为他所有的,算共同债务,未收工程款也是共同债权
  • [广东-深圳]
  • 张勇律师 VIP
  • 电话:13418954058
  • 94177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5-22 07:25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若认定为夫妻债务后,若借钱一方无法证明这笔钱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还钱一方可以另外起诉要求借钱一方还钱
回复时间: 2013-05-21 20:41
如果有证据的话 就可以不认定为共同
回复时间: 2013-05-21 20:51
你好,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回复时间: 2013-05-21 21:06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这笔钱是用于家庭共同开支,那么不能算夫妻共同债务,建议你最好是和当地律师面谈。
回复时间: 2013-05-21 21:17
能证明是高利贷的话,则不是共同债务。,
回复时间: 2013-05-21 22:51
看借贷的用途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以及你对债务是否知情。
回复时间: 2013-05-22 08:23
关键是看该笔借款是否用于夫妻生活或者生产、经营。
回复时间: 2013-05-22 12:39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有两种特殊情况: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另一种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属于个人债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山东东营
广东深圳
河南郑州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1968
广东 深圳
人气:183680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8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