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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施保护条例》里到底允不允许跨越房屋和有没有水平安全距离

浙江 05-21 20:58  悬赏 0  发布者:babyai…… 给我留言  回答:(1)
村子里面在做220KV高压线,可高压线就往我家屋子上面过,我们提出拆迁,今天供电局的进来处理,说垂直的安全距离有了,拆迁不了,我今天就提出高压线一般不得跨越建筑物和高压线的水平安全距离这两项,他们说没有这两项的 只要高度够了就安全了,他们不予拆迁,我们闹在那里,我怀疑他们过几天肯定要以政府的名义暴力施工 请问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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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22 15:02
高压电保护
电力线路保护区:  (一)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如下:  1—10千伏5米  35—110千伏10米  154—330千伏15米  500千伏20米  在厂矿、城镇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区域可略小于上述规定。但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延伸的距离,不应小于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弧垂及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安全距离之和。  (二)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地下电缆为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0.7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海底电缆一般为线路两侧各2海里(港内为两侧各100米),江河电缆一般不小于线路两侧各100米(中、小河流一般不小于各50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水域。
如果没有在保护区内,可以起诉要求赔偿并排除妨害。
详情可来电来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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