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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对方故意损坏我方物品,后态度恶劣,引起辱骂,打架原因,对方

安徽-宿州 12-03 16:4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7)
因对方故意损坏我方物品,后态度恶劣,引起辱骂,打架原因,对方,报警,现在派出所判定(不带公章的告知书上所写)侮辱对方,互殴,处罚结果,一个500 ,一个400,外加三日拘留,我方有轻伤,对方没有,现在派出所处理判定时,不提发生这件事的原因,只说,存在辱骂,互殴,这样处理是不是过重,是不是有偏袒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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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3-12-03 17:22
可以直接按照报警来处理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4702积分
回复时间: 2023-12-03 18:28
委托律/师处理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008959积分
回复时间: 2023-12-03 18:46
这是可以起诉解决的
回复时间: 2023-12-04 08:51
可以起诉处理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 704422积分
回复时间: 2023-12-04 16:57
你好,要看过错情况才能判定的的。
回复时间: 2023-12-05 13:59
可以申请复议,积极维权
回复时间: 2023-12-03 18:46
答;认为处罚过重时,可以申请复议。我认为无偏袒行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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