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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骚扰,侮辱,恐吓威胁

 05-21 22:27  悬赏 0  发布者:648122…… 给我留言 地区:陕西-安康 回答:(5)
一朋友和老公已经离婚,但离婚后,每天都会接到前老公的骚扰电话及侮辱、恐吓等信息(声称一定要让对方死)。给受害者的生活及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影响。请问这种情况当事人应该怎么办?怎么样才能保证自己的人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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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5月21日 23时58分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建议及时报案处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2,他的行为也将构成侵权,你朋友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21 22:40
你好,保留好证据,可以报警或者到当地法院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5-21 22:44
你好: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5-21 22:55
报警处理
回复时间: 2013-05-22 00:05
你好,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建议你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公安机关应按以上法律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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