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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人属于工伤吗

甘肃-嘉峪关 05-22 08:16  悬赏 0  发布者:慧娴蓝梅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家人有病四月27日不舒服下班请假,28日早上看病,医院开了些药,29日下午突然犯心脏病治疗无效死亡算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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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22 09:43
应当不算工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回复时间: 2013-05-22 09:48
从请假开始至死亡没有超出48小时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回复时间: 2013-05-22 11:22
不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
回复时间: 2013-05-22 14:33
你好,先申请工伤认定吧。
回复时间: 2013-05-22 17:56
你好,不属于
回复时间: 2013-05-22 20:25
你好,不属于
回复时间: 2013-05-23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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