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简单咨询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毕丽荣  刘哲  李波  徐荣康  
该问题已关闭

烦请告知:检察院起诉、法院已立案故意伤害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撤销

江西-景德镇 01-03 17:43  悬赏 0  发布者:wei230809h7B 回答:(11)
烦请告知:检察院起诉、法院已立案故意伤害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撤销应不应当通知被害人?依据何在?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广东-东莞]
  • 许发律师 VIP
  • 电话:17688628284
  • 1662积分
回复时间: 2024-01-03 17:44
你好 可以电话咨询
我的补充: 2024-01-03 17:44
电话联系 跟你解答
  • [北京-朝阳区]
  • 魏伟律师 VIP
  • 电话:13911274248
  • 237008积分
回复时间: 2024-01-03 17:45
取保期最长12个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4594积分
回复时间: 2024-01-03 18:09
委托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24-01-03 18:12
没有告知义务,哪来法律依据
回复时间: 2024-01-03 18:19
你好!会通知。
具体规定是,公安机关作出撤销案件决定后,应当在三日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以及案件移送机关。
公安机关作出终止侦查决定后,应当在三日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
回复时间: 2024-01-03 18:20
当然应当通知的
  • [河北-保定]
  • 王林律师 VIP
  • 电话:13463270151
  • 415790积分
回复时间: 2024-01-03 18:26
你好,一般需要通知被害人的
回复时间: 2024-01-03 18:33
不应当通知被害人
回复时间: 2024-01-03 19:31
可以通知的
回复时间: 2024-01-03 21:28
可以不通知
回复时间: 2024-01-06 20:39
建议找专业律师来维权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浙江杭州
上海杨浦区
黑龙江黑河
山东东营
上海徐汇区
湖南长沙
天津河西区
广东广州
最新回复律师
辽宁 大连
人气:1193682
湖北 襄阳
人气:443423
浙江 杭州
人气:441984
浙江 杭州
人气:28210
山东 菏泽
人气:209125
上海 杨浦区
人气:8476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4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