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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

广西-桂林 05-23 01:16  悬赏 10  发布者:秦伟林 给我留言  回答:(5)
因为口头纠纷,几人共同对对方进行殴打,使受害者身体几处软组织挫伤,并且威胁对方赔钱,对方身上有几百人民币和手机一部都没拿走,只是拿了一张2000元的越南盾和几角旧币,共价值人民币2元六角,请问这样构成抢劫罪么

但是依照本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不认为构成了抢劫罪。例如:青少年偶尔进行恶作剧式的抢劫,行为很有节制、数额极其有限,如强索少量财物,抢吃少量食品等,由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尚不构成抢劫罪。上面的案情是否像13条规定不构成抢劫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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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 703741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5-23 10:52
你好,具体问题还需具体分析,建议委托律师代为辩护才能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乐意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如对回复满意请采纳,如果还有问题请发布一对一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5-23 08:41
具体案情具体分析。需要综合参考这几个人的年龄、行为性质是否恶劣、是否有前科、一贯表现等等因素。
回复时间: 2013-05-23 10:05
打字太麻烦 最好语言沟通
回复时间: 2013-05-23 11:07
涉嫌抢劫。
回复时间: 2013-05-25 11:16
如果是价值两元六角,那么你的理解正确,不构成抢劫罪。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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