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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天因为对方大半夜打电话给我女朋友骚扰她,我一气之下约了个地方见面

湖南-长沙 05-23 02:56  悬赏 0  发布者:jpav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前天因为对方大半夜打电话给我女朋友骚扰她,我一气之下约了个地方见面,去之前我问他来几个人,他说一个,我就一个人去了,结果对方来了三个人,我情急之下将随身协带的水果刀拿出来,将一个人的手划伤了。不是很严重,流了点血,这个算不算正当防卫啊?他还要我赠医药费三千元,我一分钱都不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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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23 08:17
对方是否先动手
回复时间: 2013-05-23 08:52
是否正当防卫,应该要视对方是否先行做出犯罪行为。
回复时间: 2013-05-23 10:04
你好,只有你有现实危险的情况下才构成正当防卫。
回复时间: 2013-05-23 10:52
不是正当防卫。
回复时间: 2013-05-23 16:54
那要看是否对方先行动手。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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