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保险理赔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年遇春  吴健弘  陆腾达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新康宁,保险公司以不足180天为由不赔偿重大疾病保险金,按大病理时间为194天,我该怎么办?

北京 05-23 06:18  悬赏 10  发布者:果果宝宝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于2012年10月9日保了三份人寿的新**,在13年2月发现颈前有一肿物,在当地医院做了彩超说有甲状腺结节。于3月30日去了哈尔滨第一家医院由于转氨酶高没给手术,建议把指标治正常后再手术,出院诊断为甲状腺占位;于4月2日到了另一家医院保肝治疗,降转氨酶,指标合格后即在这家医院手术,于13年4月23日手术,切除了右侧及峡部甲状腺并清扫右侧淋巴,23日术中病理为甲状腺癌,26日大病理也为右侧甲状腺癌并有一个淋巴转移。保险公司以保险至发病不足180天为由不赔偿。我看条款中写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什么叫“明确诊断”?不就应该是大病理出的时间吗?术前做的彩超等都是不能完全确定为癌的,只有手术切下后的大病理才是最准确的,不然第一家医院没手术出院诊断怎么会写甲状腺占位呢?我很不服,请问我该怎么办?按大病理的出的时间应该为194天啊?

保险合同里有这样一句话: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日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而我的手术日期为23日,大病理时间为26日,无论按哪个都够180天,明确诊断应该为大病理时间啊,为什么保险公司以不足180天为由只退保费呢?急,请大家帮帮忙!万分感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23 10:05
您好!双方有合同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有证据证明保险公司没有如约理赔的,可以要求其立即赔偿,并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你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回复时间: 2013-05-23 08:36
有合同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有证据证明保险公司没有如约理赔的,可以要求其立即赔偿,并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你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公司注册地或实际经营地法院。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拨打我的电话,为你进行免费咨询,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回复时间: 2013-05-23 09:01
介定180天的标准,应当以保险合同的约定为准,保险合同中说的180天,是合同生效
(或最后复效)之日 起算,至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的时间,你仔细算一下,天数超过了吗?如果确实超过了180天,你可以持合同书到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这个将涉及到保险合同的解释问题,建议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5-23 09:31
你好,有合同的按照合同的约定解决,如果宝轩公司没有履行合同的约定,那么你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损失,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讼维权。具体情况请来来电咨询,我将详细为你解答。
回复时间: 2013-05-23 14:49
有合同的按照合同的约定解决,如果宝轩公司没有履行合同的约定,那么你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损失,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讼维权。
回复时间: 2013-05-23 19:35
你的问题不够详细无法准确给出法律意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山东东营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1911
广东 深圳
人气:1836724
福建 厦门
人气:122869
重庆 江北
人气:392349
广东 深圳
人气:136093
湖南 长沙
人气:54225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45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