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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股权质押登记

 04-07 11:01  悬赏 20  发布者:知法2016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北京 回答:(7)
请问,股东提供名下股权为多家企业提供担保,在一份合同内约定为多家企业提供担保?是否需要分别进行质押登记?
问题补充:
签订的是最高额股权质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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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 704422积分
回复时间:2024年04月07日 11时38分
你好,这个也是不需要多次分别质押登记的。
追问:

你的意思是办理一次质押登记手续即可为多家企业的借款提供担保??

回答:

你好,就是这个意思啊,有最高额抵押质押合同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24-04-07 11:08
如果能够进行质押登记,对于债权人比较有利
追问:

问题重点是:是否需要分别进行登记?还是登记一次即可为期间的多家企业的借款进行担保?签订的是最高额股权质押合同

回复时间: 2024-04-07 11:30
您好,对于债权人比较有利
回复时间: 2024-04-07 12:41
得看你的合同是如何约定的了
回复时间: 2024-04-07 12:59
是否需要是由各方自行决定的,无关其他人利益
回复时间: 2024-04-07 14:05
这是要办理抵押登记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4702积分
回复时间: 2024-04-07 15:09
质押登记,对于债权人比较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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