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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被非机动车追尾判次责

山东-淄博 04-30 17:3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8)
我在非机动车道中正常驾驶符合国家标准的且未超速的非机动车被后方的非机动车追尾撞倒受伤,交管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是对方主责我次责,依据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请问这样定责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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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4-04-30 17:41
你好!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核。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014256积分
回复时间: 2024-04-30 17:56
及时报警定责
回复时间: 2024-04-30 18:07
可以申请复核,或在诉讼程序中要求法院重新确定交通事故责任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 708634积分
回复时间: 2024-04-30 18:08
你好,这个也是不合理的哦,如果对事故认定不服的话可以在三日内申请复核的啊。
回复时间: 2024-04-30 18:10
你好,若对交警定责任不服可以申请复核。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5147积分
回复时间: 2024-04-30 20:05
责任划分以交警认定为准,并以此为基础确定赔偿责任,须结合当地一些标准核算,建议找当地律/师帮忙核算一下
回复时间: 2024-05-01 09:49
可以直接按照复议来维权的
  • [山东-淄博]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3508951909
  • 108424积分
回复时间: 2024-05-05 11:05
3日内申请复核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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